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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扩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提高补贴
发布日期:2015/6/5 11:11:32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鲁网
记者从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将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到不低于1.2万元。

    记者从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将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到不低于1.2万元。

 

    山东是人口大省,就业压力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群体“三碰头”现象一直比较突出。“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累计投入就业创业扶持资金168亿元,保障了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现在已进入毕业季,省政府出台一系列直接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将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到不低于1.2万元。扩大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支持范围,通过财政奖补支持,鼓励政府、高校和企业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为劳动者提供优良的创业平台。

 

    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从2015年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实行普惠制,对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不高于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等支出。

 

    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托底安置力度。进一步放宽对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由原来仅限于公益性岗位,扩大到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补贴标准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按2014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年人均补贴约2.6-3.1万元,这项政策将对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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