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郑州打造成为国家极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中心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郑州市科技局日前出台《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引导郑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和孵化育成体系,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水平。
据了解,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申请认定郑州市级孵化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孵化器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70%以上,每15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至少3人;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不少于25家,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3家。
根据《郑州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载体每孵化毕业一家企业将奖励2万元,全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孵企业或毕业半年内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每培育一家将奖励创新创业载体运营机构5万元、10万元, 全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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