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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专家:警惕金融科技巨头带来数据垄断
发布日期:2017/7/17 10:35:19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很快,同时也要避免失衡。这需要方方面面的主体之间良性互动,才有可能促进金融科技行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15日-16日召开的“2017年朗迪金融科技峰会”上说。他还强调,一些金融科技的巨头,

 

    “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很快,同时也要避免失衡。这需要方方面面的主体之间良性互动,才有可能促进金融科技行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在15日-16日召开的“2017年朗迪金融科技峰会”上说。他还强调,一些金融科技的巨头,凭借产品线布局汇聚了大量数据,客观上可能会产生数据寡头的现象,可能会带来数据垄断。

 

    孙国峰认为,目前我国金融科技面临五大失衡问题,包括金融科技公司之间的发展失衡;金融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发展的失衡;Fintech(金融科技)和RegTech(监管科技)发展的失衡;金融消费发展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之间的失衡;数据分布和数据使用的失衡。他表示,一些金融巨头产品线的汇集掌握大量数据,客观上可能会产生数据寡头的现象,可能会带来数据垄断。数据垄断比技术垄断更难突破,容易产生所谓的数字鸿沟问题,形成“信息孤岛”。金融数据依赖于大数据,信息孤岛不利于行业良好发展。

 

    关于监管科技,孙国峰强调:“面对金融科技行业不断增长的海量业务,监管成本将不断上升,过去体现为人力成本,现在更多地体现为资金投入,这种投入有可能是几何级上升的要求,如果跟不上金融科技,监管科技的发展将会出现失衡。”

 

    对于建立金融科技新生态,孙国峰提出首先要完善法律体制。“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有必要为金融科技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从根本上为行业的发展建立一系列完整规则,这样也为监管机构提供监管的根本依据,为金融科技新生态提供法律制度的基础。”他说道。

 

    此外,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制定技术标准。“通过制定完整的行业技术标准,有效地规范市场准入和退出,为金融科技行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考虑到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性,中国应当尽快制定金融科技的技术标准,并且向全球推广,这样有利于促进全球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监管机构在金融数据标准化方面要肩负整合Fintech行业金融科技的重任,要避免产生数据鸿沟和信息孤岛,表示要完整信息的标准性,还要促进跨部门之间的合作。”孙国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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