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扶持
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器运营单位给予补贴资金350万元(第一年150万元,第二年100万元,第三年10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省级孵化器)的孵化器运营单位给予补贴资金150万元(第一年100万元,第二年50万元)
新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器运营单位给予补贴资金80万元(第一年50万元,第二年30万元)
认定为禅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50万元
为打造创客之城,近日,禅城区就《佛山市禅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扶持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从资金、场地租金等方面大力扶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项目等。
在对孵化器的扶持上,《实施细则》规定,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器运营单位,给予补贴资金350万元(第一年150万元,第二年100万元,第三年10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省级孵化器)的孵化器运营单位,给予补贴资金150万元(第一年100万元,第二年50万元);新认定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器运营单位,给予补贴资金80万元(第一年50万元,第二年30万元);认定为禅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补贴资金50万元。
同时,禅城区致力于把各级孵化器建设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工程中心发展的重要载体。每新成功认定或新引进1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分别给予孵化器运营单位补助10万元、5万元。每新认定或新引进1家省级工程中心、市级工程中心分别给予孵化器运营单位补助15万元、5万元。根据本条获得扶持的金额每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于众创空间,《实施细则》显示,入选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的,除享受国家关于众创空间优惠政策外,区财政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扶持;经省认定的众创空间(包括试点单位),除享受省级关于众创空间优惠政策外,区财政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经市认定的众创空间,除享受市级关于众创空间优惠政策外,
区财政给予30万元的资金扶持,用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
而对于在孵企业、毕业企业,禅城区也给予资质认定扶持、场地租
金优惠、上市扶持等。这里的“在孵企业”是指成立时间在5年以下,大专以上人数在50%以上的企业;“毕业企业”是指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需满足自有或租赁场地3000平方米以上(创客空间、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且作为孵化器用途使用期限自申报之日起不少于5年;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且应有30%以上的在孵企业在孵化期内已申请一件或以上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权等知识产权,或者获得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或A轮投资的股权投资;孵化器应设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种子基金用于扶持其在孵企业等条件。
公众可在5月13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新技术科,联系电话为82340448,邮箱为tanziqi@chanch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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