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记者 肖姗)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今天,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了2014年度青年大学生创业奖励扶持办法,明确创业项目孵化成功可获5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被评为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和特别优秀创业项目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落户的,在获得市级资助的基础上,该区将给予相应的3万、5万、8万和10万的配套资金。该区鼓励以多种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基地),对验收合格的创业园(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创业载体奖励。对在非指定的创业园创业的青年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个体工商户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对无自有住房的初始创业青年大学生在该区创业的发放租房补贴,其中博士、硕士和学士(大专)每人每月分别补贴600元、400元和200元。
此外,凡入驻该区进行预孵化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经绩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预孵化补贴。创业项目在预孵化期中止孵化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封存期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创业实体在创办后3年内在该区创业园(基地)孵化成功,出园创办实体,带动就业10人以上,实际用工满1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及劳务派遣企业除外,该区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孵化成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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