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出通知,正式印发《兰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和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本地区市级众创空间的建设和推荐工作。据悉,该《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而制定。通知中的众创空间是指在兰州市范围内独立运营,针对早期创新创业,集中面向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相关产业,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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