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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HUST Science Park
会员等级:普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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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服务 
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是科技园的开发、建设、管理、运营和服务的专业化管理机构,1999年12月由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成立,公司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与服务,为科技企业创新与创业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 
科技园以“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为结构元素,为入园企业提供从项目初期到企业成长各阶段的差异化、专业化的孵化服务。 
1、创业苗圃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创业苗圃由“大学生创业社区”和“科技企业创业苗圃”组成。位于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内的“科技企业创业苗圃”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入园条件:创业团队主要成员必须是高校在校或已毕业三年内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创业所依托的项目或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产业支持方向;入驻后一年内可以进入市场销售;进入创业苗圃后三个月内必须实施公司化运作。 
毕业标准:年销售达200万元以上或培育满2年。 
孵化服务内容:创业导师服务、项目申报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培训服务、会展服务、投资对接。(详见企业发展服务) 

线上服务:创业微信堂: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信息发布、创业交流平台。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进入“创业微信堂”。

政策支持:(详见附件一)
1创业基金服务:优秀项目或企业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基金”、“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
2、可享受科技园出台的创业苗圃空间租赁减免、项目带托代管等政策。
3、可享受“黄金十条”、创业“青桐计划”的房租补贴、创业大赛奖励、中介服务补贴、人才奖励、住房补贴等。
服务机构: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科技园创新基地2栋D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027-87180660

2、科技企业孵化器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60%以上企业为光电子及相关上下游产业。
入园条件:科技型创业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或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从事研究、生产的主营产品应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知识产权明晰。
毕业标准:毕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两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连续2年累计营业总收入超过700万元或上年营业总收入超过400万元;被兼并、收购或在资本市场上市。
服务内容:项目申报、融资支持、专利代理、财务代账、人力资源服务、培训服务、财务外包服务、会展服务。(详见企业发展服务)
政策支持:(详见附件一)
1、 可享受“在孵企业租赁面积补贴”、“高新技术认定奖励”、“3551人才奖励”、等优惠政策。
2、 可享受东湖高新区、武汉市、湖北省各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
服务机构: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科技园创新基地2栋D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027-87180660


3、科技企业加速器
科技企业加速器由两部分构成:位于园内的企业加速器与位于武汉未来科技园的光电子企业加速器。
位于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内的企业加速器(占地面积300亩),已建成面积10.5万平方米,规划新增面积25万平方米(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的面积已经开始启动建设。
位于武汉未来科技城的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企业加速器(占地面积103亩)
已启动建设。
园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在2009年、2012年先后获得“市级加速试点单位”及“省级加速器试点单位”。
入园条件: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连续2年累计营业总收入超过700万元或上年营业总收入超过400万元;从事研究、生产的主营产品应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导向,知识产权明晰。
服务内容:项目申报、融资支持、专利代理、财务代账、创业顾问、人力资源服务、培训服务、财务外包服务、会展服务。(详见企业发展服务)
政策支持:(详见附件一)
1、可享受“加速器企业租赁面积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瞪羚企业贷款贴息奖励”、“3551人才奖励”等优惠政策。
2、可享受东湖高新区、武汉市、湖北省各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
服务机构: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科技园创新基地2栋D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027-87180660


企业发展服务
科技园公司管理团队成员分别在科技园区管理、信息服务、孵化服务、投融资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科技园企业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是园区创新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园区企业孵化服务的重要职能。
1、金融集成服务(详见附件二)
与40多家服务机构签订协议,集合多家银行、担保公司、风投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和融资条件,为初创轻资产科技型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金融集成服务,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财税代理、贷款融资等服务。
该平台通过线上科技园官网的子栏目金融集成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服务,企业通过线上平台提出需求通过平台撮合,选择服务机构进行合作。
科技园官网网址:http://www.scitechpark.com.cn/
2、投融资服务
园区建立了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针对企业种子期、萌芽期、成长期各个阶段的发展给予支持的多元化投资体系。
第一层:1000万的天使投资基金(创业项目)
第二层:出资组建的投资公司华工创投及武汉科创投,管理资本总额近10亿元。(初创企业)
第三层:引入硅谷天堂、瑞盈投资、恒裕投资、红月投资等风投公司,投资规模近20亿元。(成长企业)
3、人力资源服务
人才招聘服务:根据企业用人需求与学校对接,举办定向专场招聘会,组织企业参加高新区、市级各类专场招聘会。
人才培训服务:联合园区外资源,针对园区企业产业特点,组织行业培训,核发资质证书;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企业进行人力资管理、劳动合同法等培训活动。
4、项目申报服务 (详见附件三)
科技园建立“项目申报平台”,协助企业进各类项目的申报与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的落实。
针对大学生创业的项目申报: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科技项目(原国家创新基金)
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计划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551光谷人才计划
湖北省百人计划
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
湖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
湖北省光电子信息专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市、区)
区孵化器发展专项(高企认定奖励、中介服务补贴、房租补贴、青桐计划补贴、创业大赛奖励、人才奖励、住房补贴)
湖北省科技培育创新工程(检测费用补贴)
针对孵化及加速器企业的项目申报: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科技项目(原国家创新基金)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项目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3551光谷人才计划
湖北省百人计划
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
湖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
湖北省光电子信息专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瞪羚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市、区)
瞪羚企业贷款贴息
瞪羚企业中介服务补贴
东湖高新区现代服务业试点项目
高新区孵化器发展专项(房租补贴、高企认定奖励、人才奖励)
湖北省科技培育创新工程(检测费用补贴)
企业融资奖励
5、会计服务
园区会计服务体系是以园区内的中国光谷自主创新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为依托,通过10+1模式为企业打造个性化的服务,即十个行业一流的专家同时服务于一家企业,其范围涵盖了会计、审计、税务、评估、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券商、律师、风投担保等。
6、培训交流服务
组织形式多样的企业交流与培训活动,积极推进园区企业之间、园区企业与行业间及商界知名企业家、学者、投资专家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开拓企业产品市场,提升企业竞争力。园区定期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性的科技展会,促进企业项目推广。
服务形式包括:
行业沙龙
CEO高峰聚会
融资项目推介会
行业展会(深圳高交会、武汉光博会、上海工博会、德国慕尼黑光电展)
企业服务座谈会
高企认定培训会
政策宣讲与项目申报培训会
服务机构: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科技园创新基地2栋D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027-87180660

7、公共技术服务 
利用园区八大工程技术中心资源、学校科研院所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升级提供对接服务。
国家安全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企业信息化应用支撑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教育部敏感陶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光纤通信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湖北省光电测试技术服务中心华工科技园分站
国家纳米医药工程研究中心


8、生活配套服务

科技园餐厅 可容纳2000人进餐 (华工园一路)
创新基地餐厅 可容纳2000人进餐(创智大厦二楼)
大卫咖啡 (创新基地17号楼一楼)81338989
中信银行自助ATM (创智大厦一楼)
中标图文 (创智大厦一楼)
生活超市 (华工园一路)
荷田会所(餐饮、住宿、球类棋牌)81787750
六合锦萃 (荷田会所二楼) 87196668
单身公寓 (华工园一路)
1号会议室 可容纳25人(创新基地17号楼一楼) 87180613
2号会议室 可容纳200人(创新基地17号楼一楼) 87180613

附件一 企业优惠政策摘录
一 企业发展篇
东湖高新区政策对于企业融资的奖励政策
1、东湖高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相关政策
(1) 对于在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655万元的奖励。
(2)对于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20万元的奖励。
(3)对于在武汉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40万元的奖励。
(4)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财税可享受优惠政策。
2、东湖高新区鼓励企业融资相关政策
(1)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基金融资优惠政策(购房及房租补贴、纳税奖励、贷款贴息)
(2)中小企业集合贷:低成本融资工具
(3)企业利用信用贷款优惠政策(贷款贴息、信用评级费用补贴)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瞪羚企业”认定
1、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企业参与国家或地方重大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活动给予支持,通过贷款担保、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2、支持企业拓展发展空间。优先推荐企业入驻东湖高新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对企业租赁研发、生产或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期限的房租补贴。
3、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家、省、市和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等方面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支持瞪羚企业开展战略咨询的服务政策
1、支持对象:东湖高新区内瞪羚企业
2、支持范围:支持“瞪羚企业”委托专业咨询机构开展战略咨询。咨询服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3-5年发展规划,及商业模式、业务选择、人力资源、
市场营销、信息化等专项提升计划。
3、 支持方式:对企业开展战略咨询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咨询费用的50%,
每家企业的补贴金额上限为15万元。企业完成咨询后可凭咨询合同和结题报告
等凭据领取补贴。
4、开展咨询机构条件:由各“瞪羚企业”自主选择咨询机构,东湖高新区也将
根据企业的咨询计划向企业推荐咨询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高新区外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按50%的比例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其再发展。其中,省级分享的收入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市(州)、县(市、区)分享的收入分别由市(州)、县(市、区)安排专项资金。
上述企业在投产经营后,其获利年度以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开始计算;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其获利年度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开始计算。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在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基础上,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自6%和4%统一降至3%);
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至2万元);

二、人才奖励篇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暂行办法
1、对新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团队)给予100万元资助,重点人才(团队)给予200万元(累计300万元)资助,领军人才(团队)给予300万元(累计600万元)资助。
2、对通过“高新区”申报,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湖北省“百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分别给予300万元和100万元配套资金资助。
3、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 50-100 万元资金支持;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产业基地,给予 30-50 万元资金支持。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领军企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细则
1、建立领军企业“直通车”制度。对入选“领军企业推进计划”的企业,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领导负责对口联系,并在管委会中层干部中指定专人联系;建立企业与管委会领导定期沟通的制度;通过上门服务、全程跟踪、协调争取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或项目申报等,加强对入选企业的服务。
2、针对入选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重大技术创新、跨区域并购、大规模融资、开拓国际市场等重大问题,采用“一事一议”的支持方式,由负责对口联系的领导牵头成立专项小组,帮助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加大对入选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入选企业上缴税收的区级留成部分连续三年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股权激励、开拓国外市场等。
三、孵化器(加速器)政策篇
(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实施办法
对在孵企业按照其租用办公用房面积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补助时间自入驻孵化器起计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对在孵企业提供设计、开发、试验、工艺流程、装备制造、检验检测和标准化等服务的公共技术支撑服务平台,按服务费用的2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科技企业加速器发展的实施办法
鼓励加速器培育上市企业,每培育一家上市企业,奖励加速器经营管理机构50万元。
对入驻加速器的高成长科技企业,其办公用房租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最高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2年补贴;租用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最高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2年补贴。
对于购买办公室、厂房的高成长科技企业,购房款可以2年平摊缴纳。
四、大学生创业政策
(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青桐”计划的暂行办法
1、设立50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借款资助、房租补贴、贷款贴息、中介服务费用补贴、住房保障等支持(与孵化器专项资金合并使用)。
2、对于大学生创业企业首次入驻孵化器的,第1年租赁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给予房租全额补贴(含市级补贴部分,以下同);100平方米-300平方米部分给予50%房租补贴。第2-4年租赁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给予50%房租补贴。
3、探索大学生创业企业支持新机制,每年选择若干优秀项目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无息借款或投资支持。
4、支持孵化器建立不少于100万元担保基金,重点为孵化器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小额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高新区财政全额贴息(包括基准利率上浮利息),并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
5、在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周边规划建设大学生人才公寓,优先支持在孵化器创业的大学生入住。对未能入住人才公寓的创业大学生,按每家大学生创业企业人数20%、最多不超过10人的比例给予200元/人•月住房补贴,补贴对象由企业申报,社保部门审核确定。
五、产业发展政策
(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激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对经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机构,最高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高新区激光企业购买境外先进技术进行转化,按照技术购买合同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境外技术入股在高新区成立合资公司,按照技术估值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激光企业参加境内知名展览展会给予5000元/次补贴,参加境外(港澳台以及国外)知名展览展会给予2万元/次补贴。对开展自产激光产品融资租赁的激光企业,按照年度租赁价格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年。
(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1、设 20亿元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重点支持光电子信息企业培育和引进、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等。
2、对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领域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的科技型企业,按照当年研发费用的15%给与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可给与200万元。
3、对国内外光电子信息领军企业在东湖高新区总投资规模在 1 亿元人民币或 2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自经营之日起,给予其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5‰的奖励。
(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1、对服务外包企业使用国际通信专用通道的费用和视频会议专线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租赁办公用房的,可连续享受三年房租补贴,按不超过其实际给付房租的50%、从业人员人均办公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且最高不超过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3、给与每个企业每年按新增员工数补贴,不超过1000人次,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4、企业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对其当年实现纳税较近三年最高年份的增加值,奖励其高新区地方留存部分。对于一周期内企业人员规模较上周期(近三年最高年份)增加250人(含)及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于一周期内企业人员规模较上周期(近三年最高年份)增加100-250人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5、给与企业各项认证费用补贴,每项认证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50%,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1、给与企业新增人员3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不超过500人次。
2、对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2级以上的企业给与最高50万元奖励;对通过CMMI3级以上认证的企业给与最高50万元奖励;对通过信息安全管理等认证的企业给与10万元奖励。对取得其他相关国家特许经营资质和国际认证的企业给与直接费用30%的补贴。
3、对企业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给与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上年度新增研发费用给与5%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4、对获得项目合同及业务订单抵押贷款,知识产权及企业股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贷款的企业,按照贷款利息的25%给与补贴,单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附件二 金融集成服务联盟合作单位 
北京德恒律所事务所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武汉华成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信易鑫宝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湖北华瑞中和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
武汉浦新税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中信证券
兴业银行光谷支行
华夏银行
中信银行水果湖支行
浦发银行武汉关山支行 
交通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东湖开发区客户部) 
中国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 
招商银行武汉雄楚金地城支行
民生银行东湖开发区支行 
湖北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
湖北银行总行市场三部
武汉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湖北天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武汉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武汉欣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昱林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东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纪源资本
融众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沃斯财务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康力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中康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武汉沃思公共财物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德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武汉光谷科技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武汉长征七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鑫焱飞商务有限公司
武汉前程似锦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安晟博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附件三、项目申报要求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项目
坚持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以重大工艺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为重点,主要解决综合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科技问题,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部分科技项目(原国家创新基金)
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围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前沿核心关键技术。
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计划:重点支持2011年以后在省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均为市级以上)内注册的大学生初创科技企业,支持领域包括互联网、电子商务、软件、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与服务等领域内的创业项目。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领域:1、高新领域:包括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类项目、制造业信息化项目。2、社发领域。包括公益性科技研究类项目、重点新产品新工艺研究类项目。5、对外科技合作类项目。分为对外合作研究开发和科技兴贸两种类型。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服务业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服务业升级计划”提出的现代物流、商贸与商务、金融、工程设计、会展业、文化创意、软件信息、大数据、旅游、公共服务等十大重点产业,优先支持在服务业“新模式、新技术、新领域、新机制、新领军人物”方面具有创新引领作用的产业支撑性项。
武汉市高技术产业引导资金项目
1、重点支持光电子信息、生物、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方面的产业化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2、重点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优先考虑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业化项目。申报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资质。
武汉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
支持集聚区建设、培育龙头和品牌、中介服务业项目、电商领域服务业项目、应用新技术、时尚产业、新投融资项目、改革创新项目。
企业自主创新项目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等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部分支柱产业,围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解决行业关键性、共性技术,推动产业技术转化及规模化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申报要求:高技术领域企业、有知识产权、企业注册一年以上,有研发人员和经费投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组织申报材料即补贴工本费1万元,新申报企业通过认定再奖励3万,市科技局奖励5万、区孵化办奖励5万。
瞪羚企业认定:
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具有“专、特、精、新”特点,发展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业。
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率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3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率增长率达到10%。



联系方式
  • 地址:
  • 联系人:黄琳琳
  • 电话:027-87180660
  • 传真:027-87180660
  • 邮编:430000
  • 邮箱:hust@uni.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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