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全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示范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市建立调解组织的企业约有5153家,设立专职调解员的企业有14877家,占全部企业数的比例约为40.4%。建立调解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有50%以上的争议在企业内部得到解决。我市提出,到“十二五”末,调解组织建设率达到80%左右,协商调解成功率达到70%左右。
四成企业建立调解组织
2012年,金胶州钢材市场内某私营企业职工,因工伤扭伤腰部,企业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该职工觉得不合理,于是到金胶州钢材市场办公室求助。市场调解人员认真仔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反映到中云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与市场调解员到企业现场进行联动调解,经共同努力,向企业宣传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最后企业同意按公司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现实中这样的劳资纠纷不在少数,劳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直接进入劳动仲裁,其结果不仅伤了职工的感情,而且拖累了领导的精力,甚至影响了企业的威信。因此,建立企业调解组织不仅能有利于劳动争议的事前预防,而且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及时化解。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153家企业成立了调解组织,有14877家企业设立了调解员,全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组建率达到40.4%。其中,市南区结合楼宇经济特点,采取建立企业调解联盟的方式,大幅提高组建率,目前组建率已经达到75.5%;城阳区借助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的力量,层层推进,线面结合,已经完成年底前组建率达到60%的目标。
企业纠纷半数得到解决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50余场次,为企事业单位培训调解员1000余人;建立调解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有50%以上的争议在企业内部得到了解决。
2013年底,我市将按照有关要求,各级人社、工会、企业联合会和工商联等部门组成的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将分别对各类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可采取统计抽查和书面验收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取直接到相关企业现场验收的方式,验收内容包括调解组织建设率、调解员配备情况、调解工作开展和档案建设等情况。“十二五”期间,每年将对全市各类企业建立完善调解组织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评估。
2013年下半年开始到2015年底,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将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对未建立调解组织的企业,采用先易后难、划片分区、逐户跟进的方式,结合定点联系服务、普法宣传等,指导各类企业建立调解组织。到2013年底,全市各类企业60%左右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成立调解委员会或设立调解员或有承担协商调解职能的工会组织,以下简称调解组织),协商调解成功率达到50%左右,初步建立起预防调解的基本机制、基本流程。到2014年底,调解组织建设率达到70%左右,协商调解成功率达到60%左右,调解机制比较完善、调解流程比较顺畅、调解方式比较多样。到“十二五”末,调解组织建设率达到80%左右,协商调解成功率达到7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