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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Jinhua Science Park Innovation Service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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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流程: 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入驻流程:

1、企业在开发区工商局办理名称预核准登记或工商注册
2、在线填写《金华市科技园入园申请书》,提交后创业中心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打印15份及其他相关资料送至创业中心。
3、项目评审,企业需到现场答辩。
4、安排办公用房并签订合同,企业入驻。

大学生创业园

金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园入驻流程:

1、申请人原则上是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
2、申请人必须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3、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4、创业项目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
5、企业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6、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留学人员创业园

1、申请人到开发区大楼2楼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
2、预入园企业从"入驻材料"栏目下载并填写"金华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书",提交申请入园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和其他资料(在国内外获得的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绿卡复印件等)。
3、与科技园创业中心入驻企业同时进行专家评审。
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高新园区管委会研究确定,并以文件公布。
5、由创业服务中心安排孵化用房,并签订《孵化用房租赁合同》。
6、申请人持批准入园文件、创业中心用房安排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一种:
已与博士后科研院校所有合作,有确定的博士后人选,经工作站单位与流动站单位共同协商确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选,则须办理如下程序:

1、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和《关于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2、将有关材料由博士后流动站报全国博管会或试点省市博管办审核备案,下批文,同意其进入工作站与流动站做博士后,联合培养。
3、拿到批文,进行进站开题报告,完成进站程序。

第二种:
园区企业有项目,但没有相应的科研院校所,没有博士后人选,则须办理如下程序:

1、填写《招收博士后项目需求表》,由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将需求项目征集拿到科研院校所发布,进行对接,如对接上,则操作流程如同第一种程序。

园区政策:

为鼓励科技人员进入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创业中心”)孵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科技孵化器若干政策的通知》(金政发〔2010〕67号),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凡在金华经济开发区新注册或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经专家评审小组审定在创业中心进行科技孵化的企业,可享受本优惠政策。孵化期限为三年,孵化期内终止孵化的企业从终止之日起停止享受本政策。

二、设立科技孵化基金,每年筹措资金350万元,其中开发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市科技发展资金每年资助50万元。科技孵化基金遵循公开透明、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滚动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科技孵化、创办科技型企业的补助。

三、科技孵化企业孵化期内享受税收奖励政策,具体按金政发〔2010〕67号文件执行。税收奖励政策享受的范围为经审定的入园项目,项目以外的经营范围不享受税收奖励政策。

四、创业中心每年组织专家对科技孵化企业进行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一等、优秀二等、优秀三等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优秀率控制在15%。

五、科技孵化企业在各孵化基地租赁用于研究、开发、孵化、生产、办公用房上交的房租,标准面积(科技孵化企业120㎡、留学博士、硕士创办的企业180㎡)内由创业中心依据当年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具体标准为:第一年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企业,房租全额返还,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的企业,房租按60%返还;第二年参照第一年执行;第三年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企业,房租按50%返还,考核结果为黄牌警告的企业,房租按30%返还;考核结果为终止孵化的企业,不再享受房租返还政策。超标准面积部分的房租不予返还。

六、到创业中心孵化、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住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教授、教授级高工800元/月,硕士、副教授、高级工程师500元/月,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七、科技孵化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住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教授600元/月,硕士、副教授、高级工程师500元/月,补助期限不超过2年。

八、本政策由高新技术产业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政策与本政策相抵触时,以本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 620 号
  • 联系人:金华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电话:0086-579-82381712
  • 传真:0086-579-82381712
  • 邮编:321017
  • 邮箱:jhkjy@jhc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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