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日前已印发《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通过创建示范区,鼓励和支持地方探索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新模式;《通知》同时明确,直辖市市辖区和副省级市、地级市均可申请创建示范区,距离相近、产业关联度高的城市可联合申请创建示范区。申请城市(群)应具备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配套体系相对完善,产业创新支撑能力强、协同创新体系较为完善,微观政策支撑体系比较灵活、市场发展环境好等条件。
《通知》强调,创建示范区要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分省市指南》,充分发挥地区产业优势,科学确定制造业发展方向,坚持一区一案、差异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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