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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从认定制改为备案制 凭实力争取奖励
发布日期:2017-10-13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天津日报
《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与绩效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近日天津市科委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新旧办法的主要差异是对众创空间的管理由原来的认定制改为备案制,同时对众创空间的支持方式做了调整。

    《天津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与绩效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近日市科委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新旧办法的主要差异是对众创空间的管理由原来的认定制改为备案制,同时对众创空间的支持方式做了调整。

 

    据悉,新《办法》对众创空间的支持方式是:建立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制度,对备案满一年的众创空间实施年度绩效评估。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对新备案的众创空间,首次获评优秀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累计三年考评优秀的,再给予30万元财政奖励。奖励资金应专项用于众创空间房屋租赁、网络宽带、设备采购维护、活动组织、运行管理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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