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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创业迎利好 小微企今后最高可贷30万
发布日期:2015-08-27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重庆商报
日前,由市政府发布的《重庆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24项关于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昨天,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对该《意见》中的多项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日前,由市政府发布的《重庆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24项关于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昨天,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对该《意见》中的多项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今年拟发放30个亿

 

    据了解,推进创业是该政策的重点。对此,我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贯彻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我市今年将拟发放30亿元的担保贷款。

 

    《意见》中提到,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推行创业扶持“政策性贷款+商业性贷款”组合模式,提高创业者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我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意见》中的10万元贷款属于政府贴息贷款,是不用利息的。而如果企业发展资金不够,相关创业者可到各区县的就业平台咨询申请我市针对小微企业的、最高达20万元的贷款。而这笔贷款的担保费,我市规定将不得超过2%。这意味着在我市最高担保贷款可以达到30万元。

 

    放低微企创业门槛可申请“一址多照”

 

    《意见》中提到将降低创业门槛,其中除了之前就推行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章“一窗受理、多表填报、多证联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我市还将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费、水电气费等费用以及购买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和科技中介服务给予适当补贴。对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且每户直接带动一定人数就业的,给予基地一定补贴。该政策也将于今年12月前实施。

 

    见习生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0元

 

    本次政策调整还将现有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的执行期限,由执行到2015年底调整为长效性政策。

 

    为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目前,市人社局已出台配套文件,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800元/人/月,提高至1200元/人/月,预计今年将惠及5000名高校毕业生。

 

    失业保险金将一次性发放

 

    昨天,据重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贯彻《意见》中提到的,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的要求,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调整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补助额度按照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计算,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这意味着,即使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也不用担心出现就业后拿不到失业保险金而将就业机会一推再推的情况。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长短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短有密切关系。”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连续缴费时间在1年到2年之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3个月;缴费2年到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缴费3年到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缴费5年以上,每多缴费一年可以多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时限为24个月。

 

    对毕业后再培训学员可提供学费贷款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新统计显示,我市失业率为3.7%。此外,很多应届生之所以找不到工作,一是由于专业不对口,二是由于就业观念有问题,三是想休息、啃老才不找工作。

 

    尤其是对于专业不对口但想工作的应届生,市人社局将对全市各行各业的用人单位进行调研,统计出最稀缺的职位,并组织相关企业提供培训平台。对于愿意毕业后重新学习技能的学生,如果没有学费的,我市将拟出台相关政策帮助学生从银行贷款。

 

    此外,企业帮助培训学生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我市还将给予企业每年1000~2000元每人的培训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扩大到农村就业困难人员

 

    据了解,我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在调整以前,仅针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本次《意见》我市将该项政策的补贴范围扩大到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这意味着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也可以到所在区县的人事就业平台咨询申请,由我市相关政策制定的志愿者等公益性岗位,进行过渡安置。

 

    据了解,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岗位补贴享受范围的具体办法,将于今年12月前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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