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科政〔2013〕1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桐”计划鼓励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意见》(武政规〔2013〕14号),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宣传和表彰大学生创业典型,努力营造大学生创业良好氛围,现就开展2013年度首批“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无不良劣迹;
(三)有较好的创业能力,注重创业团队建设;不惧困难,勇于创新创业,创业精神可嘉,在影响、激励和带动周围大学生了解创业、转变观念、选择创业方面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创办企业在武汉地区注册、实际运营时间在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内注册或办公;
(五)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3人以上(含3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或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已有营业收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填写《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和科技园区管理机构审查并推荐;
(三)申报者直接或由推荐单位汇总后集中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三、申报材料
(一)《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见附件)一式9份。
(二)附件材料:
请将全部附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份。
1、申报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在校证明复印件;
2、创办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营业收入等证明材料,请一并提供;
4、《武汉市大学生创业先锋申报表》中涉及到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事宜
申报时间:
2013年9月2日—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5时止。
请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申请表9份和附件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汉口发展大道164号科技大厦1612室)
申报咨询:
联 系 人:张 舟 秦 蓉
联系电话:027-65692204 027-65692134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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