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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湖北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项目暨做好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0 11:47:35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湖北省科技厅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引导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向企业和生产一线集聚,促进我省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加快发展,根据《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鄂发〔2010〕24号),经研究,决定对近年来实施的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及“双百计划”项目进行优化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政府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党委: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引导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向企业和生产一线集聚,促进我省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加快发展,根据《湖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鄂发〔2010〕24号),经研究,决定对近年来实施的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及“双百计划”项目进行优化整合,统筹实施湖北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目标任务

 

    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是指在我省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为重点的主导产业以及支柱产业中设立的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科技创新战略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自主创业战略团队是指自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湖北创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省产业优化升级的优秀团队。从2015年至2020年,力争建设一批成长性好、创新思路清晰、创业成果显著、预期效益明确的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切实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

 

    二、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战略团队

 

    科技创新战略团队由1名技术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项目建设按照“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团队带头人技术领衔、核心成员共同推进”的方式进行,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带头人在相关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或担任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中外聘带头人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教授职称,或在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具有与团队所在企业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科研工作经历。核心成员主要为企业内部研发人员,与带头人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一般应拥有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

 

    2、科技创新项目具有较高创新研发价值,能为企业发展带来明显推动作用和产生显著经济效益。项目为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准备启动实施的项目,已经启动的实施时间不超过一年(2014年10月1日以后)。优先支持能够填补我省产业技术空白、完善产业链、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生巨大驱动效应的项目。

 

    3、团队所在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比重不低于3%;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基础条件;在国内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展现出明显的行业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有明确的创新项目、技术指标、研究方案、人才培养计划、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

 

    (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项目建设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带头人须为企业主创人员,担任企业重要职务(法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之一),持股20%以上,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教授职称,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核心成员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其中有1名以上具有丰富创业和经营管理经验。

 

    2、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领先、国内一流水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省内技术空白领域、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方向的,具有市场潜力,具备产业化生产的条件。

 

    3、团队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3年以下(2012年10月1日—2014年10月1日),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具有从事产业化生产所需创业资金,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管理等方面有良好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

 

    一名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带头人只能申报受聘一家企业,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创新创业战略团队项目,已纳入重点产业创新团队项目支持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受理。依托企业组建的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自主创业战略团队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组织部门推荐,市级组织部门组织发改、教育、科技、人社等部门审核并签署初评综合意见后,报省委组织部。省属企业和中央在鄂企业组建的科技创新战略团队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报省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组织有关部门和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集中评审名单。

 

    (三)集中评审。省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省内外行业专家、创投机构和知名企业负责人,根据资格审查结果,采取集中路演(面试答辩、会议评审)等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四)实地考察。省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对拟推荐名单进行现场考察,确定推荐名单。

 

    (五)组织审定。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入选名单。

 

    (六)社会公示。将拟入选名单在省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向社会发布,明确年度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入选对象。

 

    四、支持措施

 

    (一)加强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项目支持周期为3年,采取逐年遴选、梯次培育、分类支持的方式进行。第一年入选项目设为C类,给予每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30万元、自主创业战略团队50万元经费支持;第二年在C类项目中进行第二次遴选,遴选的项目设为B类,再给予每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30万元、自主创业战略团队50万元经费支持;第三年在B类项目中进行第三次遴选,遴选的项目设为A类,再给予每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50万元、自主创业战略团队100万元经费支持。对展现出明显的行业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前景,以及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生巨大驱动效应的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特殊支持,资金支持“上不封顶”。

 

    (二)加强项目扶持。鼓励创新创业战略团队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团队所在企业申报省级科技项目,符合要求的优先给予支持。

 

    (三)加强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入选企业按有关程序争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重点项目或重大工程建设,申报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基地建设。在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建设方面给予倾斜。

 

    (四)加强人才培养。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成员,可优先推荐申报“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楚天学者等人才科技计划。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成员到省内外进行集中培训,支持团队成员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五)加强激励保障。优先为创新创业战略团队从事的产业化项目提供科技担保、专利权质押融资等信贷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成员以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支持团队内部建立灵活的分配机制。探索将知识产权和研发效益作为团队成员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管理办法

 

    (一)经认定的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在入选文件发布的一个月内与省委组织部签订《湖北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建设合同任务书》,明确团队目标任务、设立团队企业责任义务和项目管理办法,作为项目支持、管理和考核的依据。

 

    (二)创新创业战略团队所在企业于每年11月15日前填写《湖北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年度实施报告》,将团队科研条件与运行状况、技术研发重大进展、人才引进与培养、知识产权、标志性成果、科研成果产业化、经费使用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三)省委组织部每年结合第三方评估机构遴选工作,对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召开由团队所在企业负责人和团队带头人、行业专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听取年度工作汇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团队培育资格。

 

  (四)严格资助经费使用管理。相关企业要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核算,专款专用,据实列支。科技创新战略团队资助经费一般用于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的研发绩效奖励津贴;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资助经费由团队自主决定使用。

 

    (五)建立信用管理记录,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企业出现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的,创新团队出现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学术道德、侵犯知识产权、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省直相关部门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团队相关责任成员申报的项目。

 

    六、2015年项目申报

 

    2015年计划遴选科技创新战略团队30个、自主创业战略团队60个。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以及省属企业和中央在鄂企业依据推荐指标(详见附件),在10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具体包括:

 

    1、申报推荐文件(对项目申报、初审及推荐情况进行说明)一式一份,附电子版;

 

    2、《2015年湖北省科技创新战略团队项目申报书》或《2015年湖北省自主创业战略团队项目申报书》一式十份,附电子版;

 

    3、项目申报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任博涵 电话(传真):027-87277407,

 

    电邮:hbrc2004@163.com。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创业战略团队项目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人社厅具体实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的遴选推荐和跟踪服务工作。

 

    (二)积极宣传动员。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引导全省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企业组建科技创新战略团队,鼓励省内外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创建自主创业战略团队,提高项目的参与度和申报质量。同时,要加大对入选项目的宣传,进一步集聚和培养产业科技人才、管理人才,提高项目实施对社会舆论、民间资本的吸引力和关注度,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联系服务。市、县党委组织部和政府发改、教育、科技、人社等部门要将各类入选团队作为人才工作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强化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创新创业战略团队项目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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