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在长沙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二十条干货,着力在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导向、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内生动力等方面出“实招”,推动各方“愿转”“敢转”“会转”“会接”,为湖南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湖南省层面先后颁布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从2020年的14.46亿元,增长为2023年的36.41亿元,年均增速36.05%。高校成果在湖南转化占比达51%。但调查发现,高校科研人员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现象依然突出,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再破题”。
去年11月,湖南省组织召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座谈会,就加快出台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进行系统部署。
今年6月,由湖南省科技厅牵头起草的“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正式印发实施。
湖南省科技厅厅长朱皖介绍,新政突出问题导向,提出了建立转化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健全科研人员兼职取酬制度等措施,促使高校及科研人员“积极转”,鼓励高校及科研人员“大胆转”,确保高校及科研人员明白“怎么转”,推动地方、园区和企业“会承接”。
新政着力突出改革创新,在深化产学研合作、优化无形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开展高校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实施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等新举措。
为促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湖南还推出了“一体系三指引”的一揽子政策,明确规定高校成果转化责任主体、尽职免责范围、负面清单、禁止行为等。
另一方面,新政还注重充分反映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贡献和价值。如开展分类评价促队伍建设,鼓励高校自主设置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给予省级人才计划倾斜支持,在自然科学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下增设技术经纪专业开展职称评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