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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新政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9/6/19 9:56:21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安徽日报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若干政策》从加强培育孵化、促进技术创新、激励人才培养引进、加强融资支持、营造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政策。在加强培育孵化方面,便利市场准入,企业开办全面推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和实体大厅“一窗受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催生“双创”新主体,对获得“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安徽赛区一、二、三等奖项目,每个项目分别奖补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加强载体建设,到2021年,全省县域均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均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培育体系。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减轻创业负担,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政策。

 

    在促进技术创新方面,支持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团队创业,促进科技资源共享,便利科技项目申报。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在市、县(市、区)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省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

 

    在激励人才培养引进方面,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引进人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机制。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至150万元,符合规定的,市、县(市、区)每年可按其年薪不低于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省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的30%。在加强融资支持方面,发挥省级种子投资基金作用,发挥省级风险投资基金作用,创新基金管理,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设立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在营造发展环境方面,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大“首台套”“首批次”扶持力度,精准帮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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