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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政策 加快建设众创空间和创新型园区
发布日期:2017-05-25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中华网
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平台和企业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金融和资本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制度和政策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5月24日下午15时,安

    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平台和企业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金融和资本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制度和政策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5月24日下午15时,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杨明对“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之一——《关于加快建设平台和企业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实施意见》包括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提升孵化器质量、推动加速器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园区、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推进产业集聚六个部分。

 

    加快众创空间发展

 

    做强做优一批众创空间。加大对国内外知名创客空间、众创空间的招引力度,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聚焦行业细分领域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鼓励各地盘活利用现有资源,将闲置厂房、仓库等改造为众创空间,对众创空间的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设施投入给予一定补助。

 

    完善众创空间公共服务。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材料、设备、设施、检验检测等要素支撑和金融服务、专利申请、法律法务、政策申请等便利。

 

    加强众创空间开放合作。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院所与国内外先进创业孵化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共同建立高水平的众创空间。支持众创空间借鉴国际先进的创业孵化理念,吸纳、整合和利用国外先进技术、资本和市场等资源,创新运营模式,完善服务功能。

 

    提升孵化器质量

 

    推动孵化器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支持高校院所、生产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等各类主体,建设一批顺应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趋势、聚焦细分行业的孵化器。引导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投资基金,通过“孵化+创投”的服务模式,对在孵创业项目进行天使投资,完善投融资功能。全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孵化器绩效评价体系,对绩效考评优秀的孵化器加大政策支持。

 

    加强孵化器交流协作。鼓励国内外服务模式先进、孵化经验丰富、有实力的孵化机构在省内建设孵化基地,推广其先进的服务模式。支持省内孵化机构与国内外孵化机构开展合作,定期举办交流活动,输出管理和服务。建立孵化器产业联盟。

 

    推动加速器建设

 

    建设一批规模化综合性加速器。重点依托国家级开发园区,围绕“三重一创”重点领域,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建设一批空间载体大型化、服务功能精细化、配套设施完备化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助推企业加快成长。加快构建加速器服务体系。鼓励各地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加速器。对新建加速器用地统一按工业用地价格出让标准执行。对运营中的加速器可按照实际出租面积及吸引入驻企业情况,给予一定补贴。根据加速器培育上市企业个数,给予加速器运营企业适当奖励。

 

    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园区

 

    打造一批汇聚高端创业创新要素的产业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等。扎实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强大学科技园与高新园区等合作。加快规划建设科技产业园,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园。加快提升留学生创业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创业园等建设和服务水平,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办高科技企业。

 

    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

 

    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按照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三种类型,分别选择一批创新型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支持政策,进行点对点辅导帮扶,力争成熟期企业1年内、成长期企业2—3年内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升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遴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基础好、技术创新能力强、行业领先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在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绿色改造、市场拓展等方面进行精准支持。

 

    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设立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和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支持各类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创新型企业及其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特点,创新信贷模式,实施差别化的信贷管理制度。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债券,对在沪深交易所、港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市(挂牌)的企业,按规定予以支持。建立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为金融机构开展针对创新型企业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创业投资等业务提供风险补偿。

 

    推进产业集聚

 

    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配套关系。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及配套中小企业联合打造区域品牌。实施“互联网+”产业集群建设行动,建设“智慧集群”,提高产业集群信息化水平。围绕产业集群建设需要,建设一批产业、产品协同研发平台,推动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企业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扎实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在新型显示、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现代中药、生物医药、语音技术、数字创意、现代农业机械、集成电路、通用航空等市场前景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领域,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在太赫兹芯片、精准医疗、下一代机器人、数控机床、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等具有一定基础和较强优势的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在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智能汽车、石墨烯、新一代广播网、燃气轮机、核能装备、新药创制、虚拟现实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省财政安排“三重一创”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产业发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补助、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

 

    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财政稳定支持机制。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及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作中作出显著成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杨明表示,创新发展是历史进步的动力、时代发展的关键。创新发展要落地,关键在于建立支撑体系,其中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的心脏,而平台和企业创新体系是躯干。下一步,安徽省有关部门将根据任务分工做好《实施意见》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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