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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出台新政优化营商环境 支持创业创新发展
发布日期:2017-04-26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中国新闻网
4月26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发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胡书鹏在会上介绍了近三年来当地商事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并对新近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新政进行了解读。

    4月26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发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胡书鹏在会上介绍了近三年来当地商事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并对新近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新政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在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长春市工商局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注册便利化,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据统计,在过去三年中,长春市新登记市场主体累计35.08万户,相当于改革前登记发照的总和。如今,长春市平均每分钟就诞生1户市场主体,每3.3分钟就新增一户企业。良好的发展趋势证明了改革的效用,也提高了下一步改革的要求。

 

    胡书鹏介绍,为了更好地服务改革大局,长春市工商局研究制定了《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

 

    未来长春市将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限制,推行负面清单管理。胡书鹏表示,今后,长春市所有需要申请核准冠以“长春”、“长春市”的企业名称,不再需要上报至市局审批办同一核准,而是改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属地登记机关直接予以核准,这一改革举措,将极大提高名称核准的效率,便利企业名称的申请。

 

    长春市还将进一步下放审批事权,一是对于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均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登记,对于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申请人自行选择在市级登记机关或者区级登记机关办理。二是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权由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以委托的方式下放至各工商所直接办理登记,以方便群众办理。

 

    此外,政府将继续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释放住所资源,放宽行业限制,支持新兴行业发展。同时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互联网+工商模式,提高准入便利化。优化职能服务,提升商标注册运用服务效能。

 

    胡书鹏表示,这次出台的政策与以往出台的政策相比,涉及的范围更广,具体事项更“接地气”,支持力度更大,措施更便民。希望广大创业者和企业界的朋友们积极关注、广为利用,使这些政策更好的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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