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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初创企业条件满足 精英进修可获万元资助
发布日期:2016-09-13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互联网
日前,省人社厅印发《关于2016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报名的通知》。9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继去年后,今年省人社厅继续在全省范围内资助5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省财政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

    日前,省人社厅印发《关于2016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报名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2496号)。9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继去年后,今年省人社厅继续在全省范围内资助5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省财政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

 

    据介绍,今年500名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分为两种组织形式:第一种为省直接组织培训,有405个名额;第二种为省委托地市组织培训,有95个名额(其中珠海35名,汕头、江门各30名)。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委托地级市培训的承办机构由所在市按程序确定并上报),确定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广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汕头市国慧咨询有限公司、五邑大学12家机构作为2016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项目承办机构。

 

    本次培训面向全省初创企业经营者们,具体选拔条件是:凡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小型微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初创企业)等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且于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均有资格报名。每户初创企业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限1名(申请参加人员须保证有参加培训时间)。已参加过2015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

 

    重点选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带动就业效果好且创业历程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获得过创业比赛奖项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受过有关部门表彰(评选为创业先进典型者)或已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可优先推荐。

 

    据悉,本次培训在课程设计上,设置宏观形势与政策、企业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基础课程,学制为3~6个月,省财政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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