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孵化器! 登录 注册 +我们微信 |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新闻
  • 新闻
  • 政策
  • 技术
  • 创业
  • 孵化器
  • 企业
  • 项目
  • 专利
  • 协会
  • 金融
  • 中介
当前位置:中国孵化器网 > 新闻动态 > 地方政策 >  正文
辽宁省政府出台政策推动众创空间紧密对接实体经济
发布日期:2016-08-09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辽宁日报
8月5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众创空间紧密对接实体经济,支撑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8月5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众创空间紧密对接实体经济,支撑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据了解,《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我省加快众创空间发展的4项主要任务:

 

    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重点依托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针对重点领域的产业需求和行业共性技术难点,在高档数控机床及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与专用机器人、IC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激光技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7个领域建设众创空间。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鼓励高校院所充分利用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增强技术创新的源头供给,为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围绕创新驱动,省级以上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园区等要发挥区域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优势,大力发展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及产业园等共同形成创新创业生态体系,特别是沈阳、大连高新区要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为众创空间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同时,支持众创空间整合和利用国外技术、资本和市场等资源,加强国际合作。

 

    为确保各项任务的深入推进,《实施意见》提出了6项支持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实行财政补助和奖励,即利用无偿资助、科技创新券、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专项补贴等方式支持众创空间建设;落实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进口科研仪器设备进口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增值税、软件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众创空间;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研发团队在众创空间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益不得低于70%,科技人员入驻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相关权利;支持企业建设众创空间;支持军民技术双向转化等。

图片新闻推荐
“创新创业”五问
深圳南山,一家孵化器举办活动。活动开场了,却没有...[详情]
深圳宝安区六大园
深圳宝安区推进实施“科技桃花源”战略,制定建设标...[详情]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五大创业中心,一是以北京、天津...[详情]
2016年全球创新指
2016年全球创新指数8月15日在瑞士日内瓦发布,该指...[详情]
国务院确定首批2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