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洛阳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奖励补贴和创业实体运营费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即日起,高校毕业生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内创业,可享受在孵化期内产生的运营费(水电费、物管费、卫生费、水电费)补贴。
另外,孵化期满(内),创业孵化基地对符合孵化成功标准条件的创业实体提出考评认定申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考评认定,考评合格确定为孵化成功,每成功孵化一户给予孵化基地3万元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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