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财政厅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办法,新建孵化器用房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改建、扩建的孵化器用房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孵化机构运营费用补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天使基金投入、贷款贴息等,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同时鼓励多元投入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开发(园)区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新建、扩建和改建孵化器,并鼓励国内外著名孵化器主办机构通过承建、合作投资和服务外包等方式来福建自建或共建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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