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出台。这一引导和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的政策,旨在加速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根据《管理办法》,凡被认定为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宜昌市科技局将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中拿出一定资金以后补助方式支持,一次性补助金额为5万元。
据介绍,凡是在宜昌市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办公条件,有符合规定的专职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其中技术转移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万元,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0万元等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均可申请认定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被认定为国家或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将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给予的经费补助进行配套支持,以推动更多的科技成果实现落地转化。
上一篇:首家科技文创孵化中心授牌 | 下一篇:合肥拟与以色列共建高科技孵化器 |
相关新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