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获悉,我区已完成2018年度重庆高新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认定工作及公示,共有36家企业获得认定,其中第一类企业10家,第二类企业26家。根据奖励办法,获认定的企业最高可获得首次认定奖励、研发费用补贴、贷款贴息、房租装修补贴等奖励资金560万元。
据悉,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重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西部创新中心的建设,2017年5月,重庆高新区出台《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扶持办法》,以助推企业发展,当年29家企业通过认定,获得扶持资金2113.06万元。今年有36家获得认定,同比增长24%。
此次被认定为重庆高新区2018年度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第一类企业的分别是重庆英卡电子有限公司、重庆艾申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环漫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安格龙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本木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安策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海蓝川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锐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富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重庆慧都科技有限公司。第二类企业包括重庆欧派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德科电子仪表有限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凯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晶(重庆)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辉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26家企业。
重庆高新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研发实力,具备颠覆传统行业或开拓新产业潜能,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企业。其中,第一类企业是指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含)—2000万元且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的科技型企业。第二类企业是指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技术,上半年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同时需满足一定的营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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