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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构建“四梁八柱”让技术转移妥妥的
发布日期:2018-09-06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科技日报
1亿元,这是东北大学张廷安教授团队“零排放清洁生产氧化铝技术”的成果转让单。今年5月,由该团队牵头并吸引社会资本组建的东大有色固废技术研究院(辽宁)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成为运作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生产的平台公司。据测算,项目完成后的潜在经济效益近千

    1亿元,这是东北大学张廷安教授团队“零排放清洁生产氧化铝技术”的成果转让单。

 

    今年5月,由该团队牵头并吸引社会资本组建的东大有色固废技术研究院(辽宁)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成为运作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生产的平台公司。据测算,项目完成后的潜在经济效益近千亿元。

 

    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上,东北大学向与会人员分享了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经验和成果。近3年来,东北大学共签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0余项,涉及知识产权百余项,转化交易额达3.2亿元,吸引社会资本近4.3亿元,其中66%在辽宁本地转化。

 

    落实政策解决堵点难点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学研深度融合是东北大学的特色优势。2017年,东北大学与朝阳天马集团共同组建“东大朝阳矿冶研究院”,开展铁矿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技术攻关,在酒钢集团建成165万吨/年工业化生产线,在辽宁盘活了50亿吨难选铁矿石资源,仅鞍钢集团东部尾矿一个工程,就为企业年新增产值超18亿元;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合作建设的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目前已促进3个学校的科研成果在产业园转化。

 

    “为把相关政策做实、做细,辽宁在省内选择了16家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工作,解决转化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形成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和做法。”辽宁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学来说,在《辽宁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从搭建技术转移基础架构、拓宽技术转移双向通道、完善技术转移政策保障等方面,构建起辽宁技术转移体系的“四梁八柱”。

 

    今年年初,科技部等9部委联合研究制定了《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了《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从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改革人才评价制度、允许科研人员离岗创新等方面入手,提出一系列突破性政策。

 

    营造环境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

 

    “绿色通道”和“四梁八柱”疏通理顺了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堵点、难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科研人员的“痛点”:“身份”和“股份”。

 

    日前,辽宁省科技厅联合19家省直部门下发《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有关政策措施和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科技创新典型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晰了高校、科研院所正职领导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就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如何界定“身份”和“股份”,实实在在地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

 

    《通知》明确,在高校、科研院所中担任正职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往往也是科研带头人和领军人才,他们在作为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时,同样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同时,上述单位的其他领导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只要经过所在单位党委批准,即可获得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现金、股权或出资比例的奖励;非正职领导班子成员和未担任所属单位法人代表的处级领导干部,允许以现金方式出资入股科技成果转化或推广企业。

 

    《通知》创新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在东北地区前所未有。辽宁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大南表示,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围绕“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这个关键,辽宁希望营造出以人为本的创新环境和科研成果顺利转化环境,让真正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名利双收,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奔头,社会上受尊敬。

 

    目前,辽宁省委、省政府已出台近20个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破除制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在试点工作中,各单位相继制定出台22项具体政策,以增强政策的衔接性,形成了大量有益经验和做法供全省高校院所借鉴和推广。”辽宁省委组织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十三五”以来,辽宁高校、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13850项,省内转化率50.1%。截至目前,全省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7家,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6家。

 

    1亿元,这是东北大学张廷安教授团队“零排放清洁生产氧化铝技术”的成果转让单。

 

    今年5月,由该团队牵头并吸引社会资本组建的东大有色固废技术研究院(辽宁)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成为运作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生产的平台公司。据测算,项目完成后的潜在经济效益近千亿元。

 

    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上,东北大学向与会人员分享了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经验和成果。近3年来,东北大学共签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0余项,涉及知识产权百余项,转化交易额达3.2亿元,吸引社会资本近4.3亿元,其中66%在辽宁本地转化。

 

    落实政策解决堵点难点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学研深度融合是东北大学的特色优势。2017年,东北大学与朝阳天马集团共同组建“东大朝阳矿冶研究院”,开展铁矿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技术攻关,在酒钢集团建成165万吨/年工业化生产线,在辽宁盘活了50亿吨难选铁矿石资源,仅鞍钢集团东部尾矿一个工程,就为企业年新增产值超18亿元;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合作建设的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目前已促进3个学校的科研成果在产业园转化。

 

    “为把相关政策做实、做细,辽宁在省内选择了16家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工作,解决转化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形成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和做法。”辽宁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学来说,在《辽宁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从搭建技术转移基础架构、拓宽技术转移双向通道、完善技术转移政策保障等方面,构建起辽宁技术转移体系的“四梁八柱”。

 

    今年年初,科技部等9部委联合研究制定了《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了《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从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改革人才评价制度、允许科研人员离岗创新等方面入手,提出一系列突破性政策。

 

    营造环境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

 

    “绿色通道”和“四梁八柱”疏通理顺了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堵点、难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科研人员的“痛点”:“身份”和“股份”。

 

    日前,辽宁省科技厅联合19家省直部门下发《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有关政策措施和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科技创新典型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晰了高校、科研院所正职领导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就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如何界定“身份”和“股份”,实实在在地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

 

    《通知》明确,在高校、科研院所中担任正职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往往也是科研带头人和领军人才,他们在作为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时,同样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同时,上述单位的其他领导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只要经过所在单位党委批准,即可获得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现金、股权或出资比例的奖励;非正职领导班子成员和未担任所属单位法人代表的处级领导干部,允许以现金方式出资入股科技成果转化或推广企业。

 

    《通知》创新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在东北地区前所未有。辽宁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大南表示,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围绕“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这个关键,辽宁希望营造出以人为本的创新环境和科研成果顺利转化环境,让真正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名利双收,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奔头,社会上受尊敬。

 

    目前,辽宁省委、省政府已出台近20个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破除制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在试点工作中,各单位相继制定出台22项具体政策,以增强政策的衔接性,形成了大量有益经验和做法供全省高校院所借鉴和推广。”辽宁省委组织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十三五”以来,辽宁高校、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13850项,省内转化率50.1%。截至目前,全省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7家,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6家。

 

    1亿元,这是东北大学张廷安教授团队“零排放清洁生产氧化铝技术”的成果转让单。

 

    今年5月,由该团队牵头并吸引社会资本组建的东大有色固废技术研究院(辽宁)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成为运作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生产的平台公司。据测算,项目完成后的潜在经济效益近千亿元。

 

    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上,东北大学向与会人员分享了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经验和成果。近3年来,东北大学共签订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0余项,涉及知识产权百余项,转化交易额达3.2亿元,吸引社会资本近4.3亿元,其中66%在辽宁本地转化。

 

    落实政策解决堵点难点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学研深度融合是东北大学的特色优势。2017年,东北大学与朝阳天马集团共同组建“东大朝阳矿冶研究院”,开展铁矿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的技术攻关,在酒钢集团建成165万吨/年工业化生产线,在辽宁盘活了50亿吨难选铁矿石资源,仅鞍钢集团东部尾矿一个工程,就为企业年新增产值超18亿元;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合作建设的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目前已促进3个学校的科研成果在产业园转化。

 

    “为把相关政策做实、做细,辽宁在省内选择了16家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工作,解决转化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形成了大量有益的经验和做法。”辽宁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学来说,在《辽宁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从搭建技术转移基础架构、拓宽技术转移双向通道、完善技术转移政策保障等方面,构建起辽宁技术转移体系的“四梁八柱”。

 

    今年年初,科技部等9部委联合研究制定了《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出台了《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从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改革人才评价制度、允许科研人员离岗创新等方面入手,提出一系列突破性政策。

 

    营造环境让科研人员名利双收

 

    “绿色通道”和“四梁八柱”疏通理顺了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堵点、难点,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科研人员的“痛点”:“身份”和“股份”。

 

    日前,辽宁省科技厅联合19家省直部门下发《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有关政策措施和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科技创新典型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晰了高校、科研院所正职领导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就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如何界定“身份”和“股份”,实实在在地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

 

    《通知》明确,在高校、科研院所中担任正职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往往也是科研带头人和领军人才,他们在作为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时,同样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同时,上述单位的其他领导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只要经过所在单位党委批准,即可获得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现金、股权或出资比例的奖励;非正职领导班子成员和未担任所属单位法人代表的处级领导干部,允许以现金方式出资入股科技成果转化或推广企业。

 

    《通知》创新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在东北地区前所未有。辽宁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大南表示,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围绕“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这个关键,辽宁希望营造出以人为本的创新环境和科研成果顺利转化环境,让真正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名利双收,经济上有实惠,工作上有奔头,社会上受尊敬。

 

    目前,辽宁省委、省政府已出台近20个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破除制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在试点工作中,各单位相继制定出台22项具体政策,以增强政策的衔接性,形成了大量有益经验和做法供全省高校院所借鉴和推广。”辽宁省委组织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十三五”以来,辽宁高校、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13850项,省内转化率50.1%。截至目前,全省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7家,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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