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二批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考核结果出炉,洛阳市在第二批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绩效评价中位居第6名(共15个城市,包括省会城市6个、副省级城市3个、直辖市城区2个、地级市4个)。根据相关规定,在前期已获6亿元专项资金全额支持外,洛阳市还将再获3000万元绩效评价奖励。
作为全省唯一入选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作为推动“9+2”工作布局、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的重要内容。洛阳以打造中原地区小微企业最具吸引力的创业洼地、最具竞争力的创新高地、最具活力的国家创业创新示范地为目标,全市上下广泛动员、全面参与,将“小微两创示范”与洛阳城市特色相结合,初步探索出一条“以大带小、以小促大、集群发展”的“重微共振”发展路径,把小微两创示范工作推向了新的高度。示范期末,全市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增长57.43%,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数增长42.33%,小微企业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970.82%,小微企业获得授权专利累计增长94.3%,小微企业创业指标、就业指标、创新指标均超额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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